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邮政总局

邮政总局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理全国邮政事宜。置局长一人,总办一人,会办一人,下设总务、营业、稽核等股。


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清代设有驿站,在鸦片战争前,原以驿站递送军事文报,属兵部车驾司管理。鸦片战争以后,邮政大权渐被外国人所掌握。最初在各通商口岸设有外国信局,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驻京各国公使的公文,都由总理衙门交驿站代寄。在海关总税务司迁京办公,海关自行开办邮务之后,此事又改由总税务司管理。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在各通商口岸又设立了送信官局。为寄递驻外使臣文报,又在上海专门设立了文报局。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元月,清政府在北京设立了邮政总局,各地设分局,但实权仍操在总税务司手中。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邮传部成立后,决定接管邮政,当时的总税务司赫德为了维持英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解决与法国在华利益的矛盾,延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五月才办移交,并由法国人帛黎充任邮政总办。邮政总局属邮传部后,经营邮政事务,设局长、总办、会办等官。局内分设文牍、通译、稽核三股。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分设邮政总局和邮政分局等。北洋政府于交通部置邮政总局,掌理全国邮务行政。设总办、会办、副会办各一人,下设稽核、联邮、经画、秘书、供应、财务、总务、考绩各处和内地管理处,各设处长和协理处长一人。邮务人员分为邮务长、副邮务长、邮务员、邮务佐与邮务生各等,总局各处处长与以下人员、各地邮局局长和以下人员,均由上列各等相当人员充任;邮务员中分设洋员与华员。全国分划邮区,大致依各省区行政区划,于省会设置邮务管理局。但吉林、黑龙江为一区(哈尔滨),四川分为西川(成都)与东川(重庆)两区,北京(包括内、外蒙古)与上海各成一区,青海附于甘肃。管理局之下,各地分置一、二、三等邮局,下辖支局和代办所、村镇信箱。国民党政府交通部沿置邮政总局,局内分置总务、秘书、考绩、财务、稽核、经画、供应、联邮、汇兑、储金十处,设邮政总办、会办、副会办、处长、副处长、佐理员、事务员等。各邮区设邮务长、邮务员。

猜你喜欢

  • 监马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掌马政之官。大夫爵。《左传·昭公三十年》:“楚子大封,而定其徒,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左传·昭公三十年》记楚王:“使监马尹犬心逆吴公子。”监马尹为主马之官

  • 宣奉大夫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左光禄大夫置,为正三品文臣寄禄阶官。参见“光禄大夫”。文散官名。宋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置,秩正三品。

  • 钧容直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隶教坊,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下设押班二人,有乐工百余人。掌军乐。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南宋沿置。

  • 协标

    清朝凡为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均称协标。

  • 纛厄真

    即“纛额真”。

  • 二十二省

    政区名。[Ⅰ]清代地方政区除本部十八省汉族地区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初时均因袭其原来习惯不置行省。光绪初、左宗棠平定天山南北路,十年(公元1884年)于其地建为新疆省,次年又改台湾为省,合为二十省。

  • 小行人

    官名。周设此官,掌接待宾客。《周礼·秋官·小行人》:“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参看“大行人”条。

  • 法部左右参议

    官名。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秩四品,为参议厅的主官。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 编纂条例,详核驳议稿件,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由司员中选派。

  • 钦天监博士

    学官名。清置,属钦天监,掌教天文生。员额时宪科四人,天文科五人,漏刻科八人。

  • 护卫太保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官员,各设左、右护卫司,以护卫太保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