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正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州的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正一人。参看《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管制》和“道官”条。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州的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正一人。参看《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管制》和“道官”条。
南朝宋初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合称太子三校尉,掌东宫护卫。齐梁陈之制同。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以满人充,简任。佐尚书管理部务。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司次官,佐司卉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卉下大夫”。
僧人等级。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可充任僧官,不给俸禄。
官名。秦置,西汉分置左、右监,隶廷尉。秩千石,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执行具体逮捕任务,亦参议案例、律条,审理疑狱。与正、平通署公牍,互相监督。东汉唯置右监,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去“右”字,置一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拟克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明智将军等号。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五阶,秩正五品中。元十五阶之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中,称长宁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内务部直辖机构。北洋政府设置,直属于内务总长。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十日公布《筹备国会事务局官制》及九月十日公布的《追加官制》,其职掌为:一、关于国会开会的筹备事项;二、关于议员选举程序事项
辽时诸部酋长之称,亦称“莫弗贺”。
① “中书省”或“中书门下”简称。②三国吴“中书典校”简称。掌察诸官府、州郡文书,擿微求瑕,权力颇重。③南北朝为中书省官员省称,多指中书侍郎、中书舍人。明朝指内阁及中书科所置“中书舍人”。④ 官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