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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区名,相当于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少数民族)曰道。凡县、道、国、邑千五百八十七。”其官有令、长、丞、尉。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万户为长;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见《后汉书·百官五》。

2、区域名。北朝的道可分三类:①军事区域。北魏在军事上设行台,其所辖区域称道。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皆沿其制。《隋书·百官志中》:“行台,在令无文。其官置令、仆射。其尚书丞郎皆职权制而置员焉。”②监察区域。《魏书·孝庄帝纪》:“以尚书右仆射元罗为东道大使,征东将军、光禄勋元欣副之,巡方黜陟,先行后闻。”③军事区域兼监察区域。《北齐书·司马子如传》:“兴和中,以为北道行台,巡检诸州,守令以下,委其陟黜。”

3、地理区划名。唐贞观初,分全国为十道,天授元年派遣十道存抚使;神龙二年派遣十道巡察使;景云二年又派遣十道按察使,遂渐变成监察区。后又增为十五道,先后置采访使、观察使,节度使,道又变为行政区域或军事兼行政区域。

4、行省分治区域和监察区域。元朝置宣慰司道,为行省的分治机关,分全国为十一道,每道置宣慰使,掌军民事。另一种是肃政廉访司道,分全国为二十二道,每道置肃政廉访使,掌监察。明朝各省下设分守道、分巡道,长官称道员。清沿明制,而多兼兵备衔,管府州。又有督粮道、盐法道、巡警道、劝业道,其长官称道台。


政区、监察区及军事区域名。(1)汉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所设置的县称为道,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所谓“县有蛮夷曰道”。(2) 唐贞观初因民少官多,于是省并州县,因山河形势分全国为十道,作为监察区,经常派遣特使巡行地方。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又增为十五道,置采访处置使,职掌与汉武帝时所设十三部刺史略同。唐初还有一种作为行军线路的道,如弓月道、定襄道、金牙道,用于对外行军作战之时,大致按行军方位、作战地点命名,长官称某某道行军总管。武德中分关中为十二道,置十二军,这种道则是军事防守区域。开元中就沿边及沿海的重要地区设八节度使,其辖区亦称为道。安史之乱以后,以军事统帅权与行政督察权相结合的节度使制遍及于全国,其辖境即称为道或方镇,即是州(郡)之上的高级行政区。辽亦仿唐制于五京地区设道。(3) 元代在中书省、行中书省之下置肃政廉访司及宣慰使诸道,各辖若干路,前者为省与路之间的一级监察区,后者则为行政区。(4) 明清时在省府之间所设的监察区称为道,有分巡道、分守道的区别,长官称为道员。(5) 北洋政府时期介于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全国各道根据辖区广狭,事务繁简、财赋多寡以及形势是否重要,分为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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