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院副使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佐官,见“通政院”。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佐官,见“通政院”。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掌籍田、诸州屯田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即刑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郎中。
官名。又称“钦差”、“钦派”。明清对皇帝钦派外出办理重大军国事务官员之通称。明朝之钦差有出征、出使、巡视按察、专办某差之使命,总督、巡抚、经略、总理、巡视、抚治等官员往往冠此称。清朝职任更重,授自特命
监狱名。隋唐时,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即使与大理寺、御史台官员组成“三司”,推鞫重大案件,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也并不具有独立
(1) 隋大业中置左右十二军,见“亚将”。(2)唐初关中最主要的军队。武德二年(公元619年)置十二军,分关中为十二道,诸道均置军府——骠骑府或车骑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军。次年,十二军各立军号,以万年道
辽朝宫帐名。景宗以太宗弟李胡侍卫及武安州户置。亦称“监母斡鲁朵”,契丹语称遗留为“监母”,宫帐为“斡鲁朵”。辖州四: 永、龙化、降圣、同;县二: 行唐、阜俗; 石烈二: 监母、南女古;瓦里七:潭马、奚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掌军学处事。
官名。①侍御之臣。西周、春秋置。《得免父鼎铭》:“中伯御人得免父作旅鼎。”《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御人以告子元。”② 女官。新莽置。《汉书·王莽传》:“御人八十一,视元士”,“佩印韨,执弓韣”参见“
官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初以四怯薛八刺哈赤充任,于大都十一门各设二员,秩正六品,下辖副尉一员。掌门禁。后以六卫亲军参充门尉。武官名。元置,属大都留守司,秩正六品。尉二人副尉一人,掌门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翊正司,掌皇后属户二千五百,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