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筹备防务事项。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少府监织染署长官。唐初为织染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为织染令,置一员,正八品上,掌供皇帝、太子、群臣冠冕等,辨其制度而供其职。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
官署名。西夏设置,为地方军区机关。西夏之制,分全国为左右两厢,共设十二监军司。左厢六:一、神军司,驻夏州弥陀洞;二、祥祐军司,驻石州(在今米脂县西北);三、嘉宁军司,驻宥州;四、静塞军司,驻韦州;五、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海军规制、炮械、驾驶、轮机等项事宜。辖制度、筹械、驾驶、轮机四科。置司长一人,科长四人,科员十二人,录事六人。三十四年,改称海政司。宣统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四十二人,为内作所属的工匠。
宦官名。隋朝内侍省置二员,正九品上;唐朝加至六员,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官名,隋唐皆置,属内侍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涖出入。”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掌理狱卒,稽核南、北二所收禁人犯,发放囚衣、囚粮、药物等。设主事,满、汉各一人; 司狱,满四人、汉军、汉人各二人; 经承二人。另有太医院所派之医士二人隶厅轮值。光绪三十二年(
即“六部监门”。
官名。东汉置,佐军司马管理军务。《后汉书·百官一》: “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参见“军司马”。官名,汉置,也简称假司马。军司马加假字,有代理、试用的意思,为军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