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进士科

进士科

贡举科目名。隋朝始置。唐朝尤贵此科,其得人亦为最盛,应此科者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 乙第,从九品下。后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试策三道。宋朝为最重要的科目。考诗、赋、论、时务策。神宗熙宁 (1068—1077) 中,改试经义、论、策。哲宗元祐四年(1089),分诗赋进士、专经进士两科,皆兼试诗赋与经义、论策。绍圣元年(1094),罢诗赋进士科,南宋复设。第一、二等赐及第,第三等赐出身,第四、五等赐同出身。进士及第或出身者待遇优厚,士人多习此科,故此科得人最多,后世称为将相科。金朝亦置,分词赋、经义两科,以待汉族士人。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策论各一道。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创设女直进士科,初仅试策,后增试论,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以待女真士人。元朝进士分论、经义、词赋三科,又有蒙古进士科、汉人进士科之别。明朝为贡举唯一科目,其中分文科、武科。以乡试合格举人赴会试,中式者赴殿试。分一、二、三甲取名次; 一甲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科举中的最主要科目。始于隋炀帝时,用“试策”取士。唐制以明娴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每年考试一次,分甲、乙科。但自武德以来, 实际上只有乙科。考试初只试策,后乃帖经兼试杂文,开元以后并增诗赋。后又规定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帖经为第四场。宋代进士科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英宗时诏三年举行一次。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试进士始分三甲,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命官府详定考校进士程式,送礼部贡院,颁于诸州。其考第之制凡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纯为第一;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为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一、二等称为及第,三等称为出身,四、五等称为同出身。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规定进士有赐宴琼林之礼。雍熙二年(公元985年)又规定殿试有唱名及第之典。辽制亦三年一试进士,殿试第一名赠授奉直大夫、翰林应奉文字,第二、三名以下,均授从事郎。金制规定以词赋、经义、策论中选的称为进士;世宗时又设女直(女真)进士科, 初只试策, 后增试论,即所谓“策论进士”。元于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三月始开科,分进士为左右榜:蒙古、色目人为右,汉人、南人为左。考试用经义、策论、而诗赋亦不尽废。元代所试经义,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以朱注四书试士始于此。凡由科举出身授官,蒙古人为六品,色目人、汉人递减一等。明清以进士科为常科的唯一科目,每三年举行一次,由各省举人集中至京师参加考试,先会试,后殿试,合格者称进士,分为一、二、三甲。清末废科举制度,进士科亦废。

猜你喜欢

  • 帝师

    教佛最高神职。受皇帝供奉。始设于西夏。仁宗仁孝时期帝师名波罗显胜,师号贤觉,并有讲经律论、功德司正、偏袒都大提点职务,受俱足封号。曾与仁宗同署名详勘佛经。元朝于世祖忽必烈至元六年(1269)始设,由乌

  • 城将

    官名。守城之将。《墨子·号令》: “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今赐上卿。”官名,秦汉皆置,掌帅兵筑城。《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东武贞侯郭蒙,以户卫起薛,属周吕侯,破秦军杠里,陷杨

  • 京畿卫戍总司令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的主官,见“京畿卫戍总司令部”。

  •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燕、豫二王府、国宗以及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的属官,分别称为燕伺、豫伺、国伺、侯伺、相伺、检伺、指伺、将伺、总伺、监伺、军伺、师伺,主侍服食起居,相当

  • 王国舍人

    官名。晋始置,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隋诸王国有舍人四人。唐沿置于亲王府,掌供引纳驱策之事。

  • 内谒者兼司宝

    官名。金置,属给事局。掌傧赞受事兼司中宫印玺。员额二人,以内直充任,秩从六品。

  • 武震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震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 通政使司

    官署名。别称银台。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命名通政,系以政比水,“欲其常通”之意。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凡在外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而进之。明洪武十年(1377)置。设通政使一人,左、

  • 学宫

    西周之小学。《静簋铭: “王命静司射学宫”,“小子、众服、众小臣、众尸仆学射。”参见“小学”。

  • 屯田

    官署名。① 尚书省六曹之一,西晋置,设尚书。武帝太康(280—289)中改名“田曹”。②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或说三国魏已置),掌屯田事务,设郎(郎中),东晋省。南朝梁、陈复置。北魏亦置,或说隶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