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官制用语。指官吏调动职务,有平迁、超迁之分。以积功久次 (功劳资历)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官吏贬职降级,亦称左迁。升迁,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或一官迁至他官、品位相同而班次稍前。
官吏的升降叫迁。升官叫迁,降职也叫迁。《汉书·主父偃传》:“偃数上疏言事,迁谒者、中郎、中大夫。岁中四迁。”
官制用语。指官吏调动职务,有平迁、超迁之分。以积功久次 (功劳资历)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官吏贬职降级,亦称左迁。升迁,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或一官迁至他官、品位相同而班次稍前。
官吏的升降叫迁。升官叫迁,降职也叫迁。《汉书·主父偃传》:“偃数上疏言事,迁谒者、中郎、中大夫。岁中四迁。”
见“阁抄”。
教坊阶官名。金、元朝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秩正七品下。元十五阶第八阶,正六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下,称调音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金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改宗室将军为司属,置令及丞,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分设于中都、上京、扎里瓜、合古西南、梅坚寨、蒲与、临潢、泰州、金山等处,管理在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官名。北周宣帝大成元年(579)正月置,为四辅官之一,是主要执政大臣。以大司马、随国公杨坚任此。官名,北周设置,员额一人,备顾问参议,为四辅之一。《周书·宣帝纪》:“大象元年(公元579年)春正月癸巳
官名。东汉置羽林左、右监。三国魏(一说晋)省其一,置羽林监,掌宿卫送从。东晋哀帝兴宁二年(364)置。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复置。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之。西晋领营兵,东晋无复营兵。铜印墨绶,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经济类科目。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诏举, 试以策论。取中二十五人,均加升用。
参见“少詹事”。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干行在临安府置,掌造器甲。以工部尚书、侍郎提点,工部郎官每旬点检其事。金朝沿置,兼管囚徒。设使、副使领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等事。官署名。金置于诸京及节镇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