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密
参见“军机达拉密”。
参见“军机达拉密”。
官名。明清京师分五城兵马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 (1368—1398) 中设,于南、北两京五城各设一人,秩正六品。所属有副指挥、吏目等员。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京师五城各一人,隶于
官名。吐蕃官,整事大相,与副整事、小整事等共任国事。
①秦朝以前大体指乡级政府治事之所。汉朝沿用。②汉朝亦指三老、孝悌、力田等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吏。通常由政府选任,无一定执掌,有位无禄,与郡县属吏不同。或以为有秩、啬夫、游徼也属之。隋初指州都、郡正
官名。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领兵官。嘉靖二十九年(1550)设。有随征千总四人,随营千总二十人。位在中军以下,把总之上。② 清朝绿营军之下级军官,即基层组织“汛”之领兵官。位在守备之下,正六品。掌巡守营
官名。西周司徒别称。司徒掌土田农事,故称。《尚书·周书·酒诰》: “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孔颖达疏: “以司徒教民五土之艺,故言农父也。”官名,对司徒的尊称。《尚书·酒诰》:“薄违农父。”疏:“父
官名。清朝文渊阁之职官。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设,共八人,以科甲出身之内阁中书兼充。掌文渊阁藏书之点检事。官名。清置,为文渊阁官员,由内阁中书派充,掌阁中藏书的排列次序等。见《清史稿·职官二·翰
官署名。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始置于西川,后沿边及内地亦置,为地方军事机构。领一州、一路或数路兵马,总其屯戍、营防、守御之政令。设兵马钤辖,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充任,其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多以知
官署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西魏末、北周仿《周礼》建六官府,遂为天官府诸司之一,掌供宫廷饮食,设中大夫为长官,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中大夫,改以下大夫为长官,宣帝时复旧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刑名之事。设五品官二人。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正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民刑诉讼。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枢密院官员,掌文翰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