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车
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轻车即驾车作战的士兵,平原地区,如上郡、北地、陇西及其他北方诸郡多用之。轻车虽是一个独立的兵种,但在实战中很少单独使用车兵,都是与骑兵或步兵相配合作战。汉武帝以后往往作为仪仗队之用,见《后汉书·舆服志》。
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轻车即驾车作战的士兵,平原地区,如上郡、北地、陇西及其他北方诸郡多用之。轻车虽是一个独立的兵种,但在实战中很少单独使用车兵,都是与骑兵或步兵相配合作战。汉武帝以后往往作为仪仗队之用,见《后汉书·舆服志》。
官名。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置一员,正九品下。
五吏的合称。汉朝公、卿和州、郡、县所属的贼曹、督盗贼、功曹、主簿、主记五吏。《后汉书·舆服上》:“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三车导,皆带剑;主簿、主记,两车为从。”
官名。唐有此加官,诏除而非正式加官,无职事。宋也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八》、《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设仪卫正、仪卫副各一人,后增副一人。司仗六人,后改为典仗。掌王府侍卫仪仗。建文(1399—1402)中曾改王府仪仗司。成祖即位,复旧制。明代王府仪卫机构。设仪卫正一人
官名。宋朝初年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节郎。明朝
专差御史名。明制,南北两直隶各府州县均牧养官马以供军用。官马初生要烙印,死亡种马要报核,平时放牧要查验,因而有印马御史的差遣。自景泰初开始,南直隶差印马御史一人,北直隶与河南、山东两省各差印马御史一人
官库名。宋朝置,隶太常寺,掌收储大乐祭器,设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
参见“水部郎”。
官名。东汉京兆尹置之,监督铸钱事宜。《后汉书·第五伦传》: “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
阶官名。金朝教坊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从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上,称肃和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