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禁烟总局”。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郁中士佐官,正一命。
选官制度。清朝对因保举而由军机处记名者之称呼,以别于吏部之“存记”。凡此等人员升官得缺较易。
官名,西汉置,属长水校尉,俸千石,掌领兵宿卫。参看《长水校尉》条。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侍奉皇帝身边,听候差遣。
官名。北魏置。掌尚书省比部曹。《魏书·陈建传》: “比部尚书、平原王陆睿”。参见“比部”。
即“南京统军司”。
官署名。简称燕京行省。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管中原财赋刑名,管辖各路宣抚司。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下设左右司郎官、都事、提控令史、左右房省掾等职,择士人充任。仍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函工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制用语。官员犯重罪,皇帝下诏置狱,派专官审讯,称为诏狱。奉诏囚禁、审理犯人的机关,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汉书·文帝纪》:“降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