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兼理司法长官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驳,委官重审。重审后仍有翻供的案子,一般再报提点刑狱使亲自审结。如果仍有翻供,就由转运使作结论呈报皇帝裁决。元代州县之上为路,置判官,专治刑狱。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驳,委官重审。重审后仍有翻供的案子,一般再报提点刑狱使亲自审结。如果仍有翻供,就由转运使作结论呈报皇帝裁决。元代州县之上为路,置判官,专治刑狱。
①行政官吏和不任官职之人爵位统称。对军爵而言。②战国秦五等爵之第一等。参见“公”。爵位名。即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第一等。
左右拾遗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拾遗(今正言)为小谏”。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枲中士佐官,正一命。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始置于丞相府,有掾属各一人,主水利,秩第七品,蜀吴无考。魏大将军府亦置水曹掾一人,蜀吴无考。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水曹属一人。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水曹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巡检西南与宋边界事。景宗保宁(969—979)初,宋师屡梗南边,以耶律合住为涿州刺史、西南兵马都监、招安、巡检等使。后置巡检、同巡检等职。
官名,为西域都护或长史属官,掌领兵护西城诸国。假:代理,没正式任命为某官时称“假”;正式任命为某官时去“假”字。《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西域假司马班超击姑墨,大破之。”“西域假司马班超击疏勒,破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额设四人,简任。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
官名。秦置,属宗正。入汉因之,平帝元始四年(后4)更属宗伯,为都司空令副贰,主宗室犯罪者。东汉省。官名,属宗正,为都司空令之副,佐令掌宗室罪人等事。参看“都司空令”条。
官署名。清末置,属邮传部。掌理各司员升迁调补,监用典守部印,收发文件、电报,并署内会计、营造、购办及不属于各司的杂项事务。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内部组织分铨叙、支应、综核三
官名。北齐鸿胪寺司仪署长官,从九品上。隋朝沿置,二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升正七品。唐朝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