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道
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缓二监,长芦盐运司,大宁、万全二都司,河间等十二卫,及嘉兴等七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坐道,由掌山西道兼理。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贵州刑名并稽察鸿胪寺事务。
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缓二监,长芦盐运司,大宁、万全二都司,河间等十二卫,及嘉兴等七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坐道,由掌山西道兼理。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贵州刑名并稽察鸿胪寺事务。
官名。清朝銮仪卫长官。初名“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顺治九年 (1652) 改此称。额设一人,无专员,以满、蒙王公大臣兼授,正一品。掌卫之政令。
①春秋战国辅政大臣之称。《左传·宣公十二年》:“困兽犹斗,况国相乎? ”②汉、晋以降诸王、公、侯、伯、子、男国行政长官。参见“相”。③西夏官名,位居中书令之上,总揽国家军政大计,多由外戚把持。④女真官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于典籍厅设。明朝一人,清朝汉官一人,俱从九品,掌书籍碑版。
文书名。历代皇帝遇有庆典,或朝廷遇有武功等喜庆之事,臣下均上书颂表,是为贺表。《南史·垣崇祖传》:“高帝即位,方镇皆有贺表。”历代所上贺表情形各有不同,如宋朝之制,诸路有大庆瑞,宰相及文武群臣则上表称
满语,护卫之意。清朝高级官员之侍从武弁,简称“戈什”。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皆得自行委派。清朝高级官员的侍从护卫称“戈什哈”,简称“戈什”。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都自选派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官名,汉置,为铜官长之副,掌佐铜官长开采铜矿、铸铜器。参看“铜官”条。
官名。见“东台”。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晋书·沮渠蒙逊载记》:“(沮渠蒙逊)又以从祖益子为镇京将军、护羌校尉、秦州刺史,镇姑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