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司郎中
官名。即“贵州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贵州清吏司郎中”。
官名。少暤时设此官,掌法制。《左传·昭公十七年》:“鸠氏,司马也。”注:“鸠,王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也写作雎鸠氏。
官名。北齐置。掌邺市。见《北齐书·宋游道传》。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官名。清末置,属典礼院。掌管筵宴,备办祭品,稽核各项典礼应用的酒醴、牲牢、庶羞等。所属有佥事、录事若干人。
官名。①宫廷女官。隋炀帝始置,二十四典之一。员二人,从七品,属尚宫局,为司簿之佐,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唐朝沿置,员二人,正七品。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
参见“丁忧”。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副主官,见“警巡院”。
官名。南朝梁置,为大匠卿副贰。位三班。陈沿置,八品,秩六百石。
即“副孔目官”。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