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质任

质任

即“质子”、“任子”,三国时始连称。《三国志·卫��传》裴松之注引《魏书》: “时关西诸将, 外虽怀附,内未可信,司隶校卫钟繇求以三千兵入关,外托讨张鲁,内以胁取质任。”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征戍将领、地方长官、少数民族首领向君主、上司提供人质,或军阀集团间互相提供人质,已形成制度。其人质称质子、任子或质任,或由任子馆、保官等机构看管,或委以官职。纳质者如军败降敌或反叛,质任要受惩罚或被斩首。《陈书·后主纪》: “诏曰:‘中岁克定淮泗,爰涉青徐,彼土酋豪,并输罄诚款,分遣亲戚,以为质任。今旧土沦陷,复成异域,南北阻远,未得会同”,“外可即检任子馆及东馆并带保任在外者,并赐衣粮,颁之酒食,遂其乡路,所之阻远,便发遣船仗卫送,必令安达。若已预仕宦,及别有事义不欲去者,亦随其意。”

猜你喜欢

  • 王国官

    官类名。王国既是政区,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秦始普遍推行郡县制度,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亦有设国的,如《史记·张仪列传》记秦惠王起兵伐蜀,定蜀以后,封蜀君为侯,置相以治理其地。

  • 里吏

    秦汉时掌管里政的小吏。晋朝沿置。县率百户置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乡官名。犹里长、里正。《晋书·职官志》:“县率百户置里吏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

  • 东京渤海承奉官

    官名。辽圣宗开泰八年(公元1019年)耶律八哥奏,渤海承奉班宜设官以统之,因设渤海承奉都知、押班,属南面京官。掌东京宫中承奉之事。

  • 记室省事令史

    官名。西晋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属官,掌文书。

  • 法部会计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

  • 州府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管理州内文件档案之所。《礼记·内则》: “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 郡长吏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潜夫论·劝奖篇》。

  • 宁陇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拟武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威雄将军等号。

  • 威光将军

    参见“十威将军”。

  • 某宫副部署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