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处大臣
官名。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五月,始以“钦命办理财政事宜”名义任命,同年九月又续派副职,以“会办财政处事务”名义任命。财政处并入度支部后,财政大臣罢废。参见“财政处”。
官名。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五月,始以“钦命办理财政事宜”名义任命,同年九月又续派副职,以“会办财政处事务”名义任命。财政处并入度支部后,财政大臣罢废。参见“财政处”。
指太子太傅和太子少傅。相传始于商朝,汉朝以后,各朝多沿置。太子太傅掌辅导太子德育,太子少傅掌佐太子。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六傅》、《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宋史·职官二·东宫官》、《历代职官表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综理全司事务。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置,六品以上为之,掌刊辑图书经籍。
官名统称。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 以前,以内殿承制、内殿崇班、东头供奉官、西头供奉官、左侍禁、右侍禁、左班殿直、右班殿直、三班奉职、三班借职、三班差使、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政和三年,改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置县法上士,正三命; 县法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陆军相当官。设于团本部,由中尉或少尉充任,员额一人,掌军中旗帜。
“行台尚书左仆射”的省称。
官名。参见“兵科左给事中”。
官署名。汉朝丞相府置,主管郡国上计,以掾主之。郡亦置。三国魏相国府置,有掾属各一人。晋初不设,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 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南朝宋、齐公府,北朝齐州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官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田产税务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五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