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管理南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以及巡察等事务。以南部尚书为长官,下设有南部大夫、南部长、南部令、南部郎、南部主书等属官,以及由内廷派驻的南部给事中、给事等,亦有以他职兼理曹事
官名,属少府,其长官称令,佐官有丞,掌囚徒罪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笔者编著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代职官辞典》司空条。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员二人,从八品上,属中书省,掌供奉讽谏。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后除授渐滥,有“拾遗平斗量”之讥。宋初沿置,多别领中外职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
官名,汉置,位低于将军,同于校尉,俸比二千石,掌屯卫兵,主征伐。《后汉书·孝灵帝纪》:“八月,遣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出云中,使匈奴中郎将臧旻与南单于出雁门,护乌桓校尉夏育出高柳,并伐鲜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吏治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张大求等九人及第。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厉中士佐官,正一命。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太常寺置,位在胥史下。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胥史之下。
见“军巡使”。官名。军巡之名起于五代,宋代于开封、应天、大名等府置左右军巡使,左右军巡判官副之。其员额开封各二人,余府各一人,分掌京城及陪都水火盗贼及刑狱审讯等事。
即“安徽清吏司员外郎”。
初为对大臣的优待名义。西汉末始置,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东汉因之。加此者朝会时班次可进至三公下 (一说车骑将军下) ,得自辟僚局,车服吏卒等待遇仍从本官。退免大臣加此者仍得参与大政。三国两晋南北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