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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议大夫

官名。秦置,专掌论议。西汉初废,武帝时置谏大夫。东汉光武帝复置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掌侍从顾问、参谋讽议,名义上隶光禄勋。三国魏沿置,晋朝罢。南朝唯梁、陈置。北魏置七十人,隶集书省,掌谏诤议论,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从四品下。北齐沿置,员七人,从四品。隋初于门下省置七人,从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唐初置四人,正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正谏大夫,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名。德宗贞元四年(788) 分左、右,各置四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升正四品下,掌谏议得失,侍从赞相。宪宗元和元年(806) 罢左、右之名,只称谏议大夫。武宗会昌二年(842) ,复分置左、右。宋初为五品寄禄官,多别领其他职任而不专言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升为从四品,左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复专掌讽谕规谏,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失当,皆得谏正。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兼领登闻检、鼓院。辽朝置,左隶门下省左谏院,右隶中书省右谏院。金朝为正四品。李自成于崇祯十七年(1644)进入北京后,改六科给事中置,职掌如故。


官名。秦、西汉皆置谏大夫,掌论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东汉改名谏议大夫,六百石。见《后汉书·百官二·谏议大夫》。隋设谏议大夫七人,掌侍从规谏,属门下省。见《隋书·百官下》。唐代设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和中书省,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见《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中书省》。宋沿唐制,并为谏院长官。辽、金皆沿宋制。见《辽史·百官志三》、《金史·百官二·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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