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路杂造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属工部。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领帘网局、收支库。
官署名。属工部。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公元1277年)又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提控案牍、令史、译史各一人。下辖帘网局,收支库。
官署名。元朝置。属工部。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领帘网局、收支库。
官署名。属工部。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公元1277年)又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提控案牍、令史、译史各一人。下辖帘网局,收支库。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北周置。武帝平北齐后,于建德六年 (577) 二月在相州置宫及六府官,此为天官府主要官员,静帝大象元年 (579) 二月癸亥,移相州六府于洛阳,遂罢。官名。相州为北齐邺都所在之州,北周平北齐后,
法部所属临时性机构。为皇帝调查某些特别重大案件而设置,简称查办处。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指派,一般由法部尚书和有关衙门的长官组成,案件的办理情况,直接向皇帝报告。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设市长一人,总理市务。下设警察、财政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特别市组织法》与《市组织法》,十九年(公元1930年)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布的《邮运航空处章程》规定,其职任为掌理全国邮运航空事务,所掌具体事项为规划全国邮运航空线,经营邮运航空事业,筹画并办理
参见“邮传部左丞”。
官名,汉置,掌管地方军队,护卫京师,并掌京都右郊武事及治安纠察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合称。唐朝节度使、州郡僚属的统称。官名,掌批判文牍,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唐代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判司卑官不堪说,未免捶楚尘埃间。”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
官署名。元朝隶宣徽院,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牲畜与财物。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立阑遗所,秩正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后又降为正四品。置太监一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
武举别称。宋代称武科为右科。参见“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