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津署
官署名。南朝于重要水口置津主,其职掌为检查出入行旅及所携货物,收其课税。隋初于都水台置诸津署,上津每津置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津置尉、丞各二人。下津每津置典作一人,津长四人。唐代于诸津各置令一人,正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掌其津济渡舟梁之事。诸津在京兆河南府界者,隶都水监;在外州者,隶当地州县。
官署名。南朝于重要水口置津主,其职掌为检查出入行旅及所携货物,收其课税。隋初于都水台置诸津署,上津每津置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津置尉、丞各二人。下津每津置典作一人,津长四人。唐代于诸津各置令一人,正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掌其津济渡舟梁之事。诸津在京兆河南府界者,隶都水监;在外州者,隶当地州县。
官署名。元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又译必里公(今译止贡)万户,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东北止贡地方。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
官名,汉置,为郡太守的佐吏,掌监督诸县,因其分为五部,故又称五部督邮(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马援传》:“后为郡督邮,送囚至司命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遂亡命北地。”《后汉书·钟离意传》: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名。金朝属都水监,管辖东明,西佳、孟华、凌城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宰相僚属的尊称。《汉书·翟方进传》“今丞相宣请遣掾吏,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悖逆顺之理。”颜师古注:“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属属官,而位为士也。”1、言其为官,而位为士。《公羊传·隐公元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明朝定制,凡内外官员出缺,由吏部选补,每月开选一次。初授官及考定升降之官归双月大选。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归单月急选。所选出之官称为月官。清沿明制,典章更为详备。凡月选之缺,京官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派驻国外的外交官、领事官,任满或因其他原因召回时,对其职务尚未作出具体安排之前,称为“待命”。依照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待命章程》规
东晋州府别称。
东汉末曹操丞相府所置僚属名。掌监察。《三国志·陈思王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转 (丁)仪为右刺奸掾。”官名,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掌监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文帝即王位,诛丁仪。”注:“《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