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饬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
见“曹官”。
官名。西汉初属卫尉。掌守建章宫,不常置。官名,汉置,掌建章宫之宫门屯卫兵,职与卫尉略同,不常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卫尉》,《汉书·宣帝纪》:“(元康元年)冬,置建章卫尉。”参看“卫尉”条。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为北院统军使之副,协佐统军使掌北院从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
官名。元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属大都留守司,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司库等。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延昌宫所辖丁户,征调兵丁。延昌宫共有中京、南京、平州三处提辖司。
官署名。隋朝鸿胪寺置,有令一员,文帝开皇三年(583)废鸿胪遂隶太常寺,十二年复隶鸿胪寺。唐朝改隶宗正寺,置令一员、丞一员,掌京都诸寺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 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莅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① 左军统帅代称。周朝及春秋战国越、赵等国置左、中、右三军,故称。与“右军”相对,参见“右军”。②魏晋南北朝“左军将军”省称。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 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裁撤,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
僧号。清朝归化城、土默特、察哈尔、锡哷图库伦内札萨克四十九旗及喀尔喀、阿拉善各游牧地喇嘛之称。其出呼毕勤罕入理藩院册者,有归化城十二人, 察哈尔九人, 锡哷图库伦二人, 科尔沁六人,浩齐特一人,阿巴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