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定官
官名。宋朝殿试举人,初考官先定试卷等第,封弥后交复考官再评。又设详定官,负责就初考官和复考官所定等第,选择确定,事毕即罢。金朝于详定所置,掌详定律令。
官名。宋设此官,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掌敕令的详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或“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条。
官名。宋朝殿试举人,初考官先定试卷等第,封弥后交复考官再评。又设详定官,负责就初考官和复考官所定等第,选择确定,事毕即罢。金朝于详定所置,掌详定律令。
官名。宋设此官,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掌敕令的详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或“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条。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司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①众官之长。《尚书·盘庚下》: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孔颖达疏: “师,训为众。师长,众官之长,故为三公六卿也。”② 指大夫。《国语·楚语上》: “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韦昭注: “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九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官名。少皞时设此官,掌管立秋立冬。《左传·昭公十七年》:“丹鸟氏,司闭者也”。注:“丹鸟,鷩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历正之属官。”疏:“少皞氏以鸟名官,丹鸟氏司闭……立秋立冬谓之闭;此鸟以秋来冬去,
“右小武伯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 称为“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统领。左、右翼各一员,正二品。分掌左、右翼前锋之政令,统辖所部备警跸寄卫。官名。清代有前锋营,其长官称前锋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塗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内官名。北魏孝文帝改定后宫、内官时置,位视三品。
官署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分飞龙院为左、右,以小马坊为之,掌马牧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