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经院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下令营建,七年建成,中设译经堂、润文堂。八年,改名传法院。掌翻译佛经。
宋代掌译佛经的译场。太平兴国五年,诏令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中为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正义堂。选通晓梵语文义者译成华语,再使人润色文字。八年改称传法院。见宋代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上》、宋高承《事物纪原七·传法院》。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下令营建,七年建成,中设译经堂、润文堂。八年,改名传法院。掌翻译佛经。
宋代掌译佛经的译场。太平兴国五年,诏令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中为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正义堂。选通晓梵语文义者译成华语,再使人润色文字。八年改称传法院。见宋代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上》、宋高承《事物纪原七·传法院》。
即“绫锦院副使”。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历博士为保章正,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保章正,掌教习历生,与五官监候、司历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从七品上,置一至二人,隶司天台。辽朝为司天监属官,南面官。明朝
见“札”。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职掌郊庙衣服织作。《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东织、西织令、丞。成帝河平元年(前28)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东汉省,置丞。官名,汉置,属少府,为织室长官,有丞,掌皇室所用丝帛
见“民政部侍郎”。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民政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减员额为一人。见“民政部”。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魏书·尉古真传》: “太宗时,(尉地干)为左机令。世祖少而善之,即位,擢为库部尚书,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领侍辇郎。”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1102—1106)中,于有市易务之处置,共七所,掌出卖熟药。
官名。西汉属太仆。主管祭祀及军国用途以外的皇帝私用马匹。有五丞、一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桐马令。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太仆。掌皇帝私用之马,兼养乳马,取乳制马酪。有五丞、一尉。武帝太初元年改
官署名。宋朝置,隶卫尉寺,掌收藏有关大礼什物。官库名。宋置,属卫尉寺,掌收储有关大礼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