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庭
即今之法庭。唐李白《赠从弟宣州长史昭》:“讼庭垂桃李,宾馆罗轩盖。”
即今之法庭。唐李白《赠从弟宣州长史昭》:“讼庭垂桃李,宾馆罗轩盖。”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及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设,每军一人。负责平时训练及战时督战。以前、后、左、中、右及一至十九之数编次系衔,如前一军军帅、后六军军帅等。另有职同军帅,恩赏军帅,数不可考。地方则以一万三
官名。北魏置。无具体职掌,常奉命巡察州、镇等地方行政机构。见《魏书·张彝传》。
官名。魏置,《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属于第九品者,在诸县令长相之下有关谷塞尉。此为防守关谷塞之尉,视地方情形而定,并非每县必置。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副长官。又称“内阁协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或二人,特简。为国务大臣副领袖。掌佐总理大臣辅弼皇帝,总理政务。总理大臣因事未能到阁,得代为办理。九月,省
官名。汉代寝令的属官,《西汉会要·职官一》有寝郎冯参。参见“寝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佐刑部中大夫、小刑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刑部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官名。北周置。《周书·武帝纪》:“建德四年(公元575年)春正月,初置营军器监。”以军器大监与军器副监为正副长官,掌兵器的制作。任军器大监者,见《北周六典》引庾信《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天和二年(
官署名。宋朝置,掌臣僚及外国进奉礼物之事。初以横行使、副使管勾,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官制,设引进使、副使各二人。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武臣官名,改置知引进事为长官。辽朝属客省,以引进使为长官
官名,汉武帝置,即绣衣直指。《汉书·百官公卿表》:“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注:“服虔曰:指事而行,无阿私也。师古曰:衣以绣者,尊崇之也。”参看“绣衣执法”条。官名。西
辽时诸部酋长之称,亦称“莫弗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