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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室

①官名。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具体名称不一,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郡府有主记室史,县府有记室史,皆主文书表报。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记室督、记室参军、中记室参军等名目,省称记室。宋朝太宗雍熙二年(985)诸王府置记室参军,以常参官兼任,掌以忠孝之道赞导诸王。明朝洪武二十八年(1395)靖江王府所属谘议所置,员一人。建文(1399—1402)中各王府皆置二人,掌文书。成祖即位,皆罢。② 官署名。西晋于丞相府置,为诸曹之一,设参军为长官,专掌文疏表章。南北朝、隋唐,诸王府、公府、将军府皆置,以参军主其事。


1、官名。汉朝公府置“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郡府置“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县府置记室史,掌文书表报。其后魏晋南北朝皆沿置。两晋南北朝除记室史外,还有记室督、记室参军、中记室参军等。宋太宗雍熙年间诸王府置记室参军,以忠孝之道赞导诸王。明初诸王府置,掌文书,成祖即位后皆罢。

2、官署名。西晋丞相府置,为诸曹之一,以参军为长官,掌文书表章。其后,南北朝,隋、唐各王府、公府、将军府皆置,仍以参军为其长官。见《后汉书·百官志一·五》、《三国志·魏书·陈琳传》、《晋书·职官志》、《隋书·百官志上、中、下》、《新唐书·百官四下·王府官》、《宋史·职官二·亲王府》、《明史·职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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