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议政王大臣

议政王大臣

官名。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之初,除设八旗总管大臣与佐管大臣统率军旅之外,特设议政五大臣、理事十大臣,王先谦《东华录》说:“凡有听断之事,先经扎尔固齐十人审问,然后言于五大臣再加审问,然后言于诸贝勒。”可见政事的最后裁决,除皇帝外,即为诸贝勒,贝勒也就是王,是当时最高的执政官。天命七年(公元1622年)三月,明定皇子八人为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次年正月,又设大臣八人为副,以观察八和硕贝勒是否公正,参与议政。议政王议政的形式,初期为廷议,雍正《会典》卷一说:“国初于笃恭殿前列署十,为诸王议政之所。入关以后,据《啸亭杂录》卷四记载:“凡 军国 重务不由阁臣票发者,皆交议政大臣会议。每当朝期,坐中左门外会议,如坐朝仪。”雍正初年始设议政处,作为参予议政的王、大臣的办公处所,有事件应交议政王大臣会议者,由内阁转交议政处,经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后复奏。这时议政王大臣的议政形式已与一般阁臣及军机大臣等议政形式相同。议政大臣与议政处在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时仍然存在(见《枢垣记略》卷七记乾隆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奏),但自军机处成立后,参与议政的主要是军机大臣,议政王大臣之名虽存,仅为满洲大学士、尚书的兼衔,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以上谕停此兼衔,此后遂无议政王大臣及议政处之名。

猜你喜欢

  • 翊卫中郎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十人,选卿监、正任刺史、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掌殿陛护卫之事,属翊卫府。五年废。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 二帝三王

    二帝指唐尧虞舜。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也有说指周武王的。《汉书·杨雄传上》:“二帝三王,宫馆台榭沼池苑囿林麓薮泽财足以奉郊庙,御宾客,充庖厨而已,不夺百姓膏腴谷土桑柘之地。”注:“应劭曰:二帝,尧

  • 调职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 流外

    官制用语。在一定官阶、品位之外,谓流外;相反,则为流内。南朝梁指位不登乡品二品、十八班之外的七班,皆以寒微士人为之; 从此班者方得进登十八班之第一班。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所置位不登乡品二品、在武

  • 厂卫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领东厂、西厂及内行厂与锦衣卫的合称。因其均掌缉查治狱诸事,故合称之。明朝为了加强统治,先后设“东厂”、“西厂”、“锦衣卫”,“厂卫”是“东厂”“西厂”“锦衣卫”的合称。因为这些官署性

  • 广福监

    见“印经提举司”。

  • 猛烈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列为“十猛将军”之一。陈沿置,拟六品,比秩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九班。

  • 周朝对年老贤臣的赡养。一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周礼·天官 ·大宰》: “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五曰生,以驭其福”。郑玄注: “生,犹养也。贤臣之老者,王有以养之。”孙诒让正义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

  • 削爵

    因罪削减爵位。汉朝削爵多指诸侯王、列侯。《汉书·王子侯表》: “(祚阳侯仁)初元五年坐擅兴徭赋,削爵一级,为关内侯。”即削去爵位,为官员降罚方式之一。《睡虎地秦皇竹简·为吏之道》中指出,战国时期已用“

  • 京曹

    清代在朝廷各部衙门内任职的属官,司官以下,泛称京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