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詹事府

詹事府

管理东宫事务的官署。以詹事为长官。南北朝设,东宫内外大小众务及辅翊太子之职皆属之,职权甚重。北齐设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官属领太子家令、率更、仆三寺,左、右卫二坊,及门下坊、典书坊。北周不置。隋初复置,旋罢,由三寺、二坊、十率府分掌东宫事务。唐朝复置,掌东宫家令、率更、仆三寺及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十率府之政,管理东宫行政事务,职似朝廷之尚书省,别有左、右春坊(门下坊、典书坊)职似朝廷之中书省、门下省。实际上职闲事简,其官多选用儒臣。设詹事、少詹事为长贰,府置丞、司直、主簿等员。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端尹府,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天授(690—692)中改名宫尹府,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五代因之。宋朝东宫官常阙,或以他官兼任,或唯食俸禄而无职司,其府形同虚设。辽、金、元改称詹事院等名,变革不常,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1392)复改詹事院置,设詹事、少詹事为长贰,多由他官兼领,府置丞、主簿、录事通事舍人等员,领左、右春坊及司经局。初掌辅导太子,府、坊、局官与翰林院职相兼,凡侍太子讲读、试士、修书之事皆参与。嘉靖(1522—1566)以后,太子出阁讲读,每委他官,府、坊、局诸官仅为翰林官升转之阶。清朝顺治元年(1644)设,寻裁,九年复置,十五年再裁,康熙十四年(1675)再设。初仍掌辅导太子之职,康熙(1662—1722)以后,不立太子,遂掌文学侍从、经史文章之事,其官亦充任经筵讲官、日讲官、尚书房侍值、典试提学等差,与翰林官略同,实为翰林院辅佐机构,备翰林官迁转之地。设詹事、少詹事为长贰,满、汉各有员,辖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其汉员皆兼翰林院职。嘉庆二年(1797)以府事改隶翰林院,五年复旧; 光绪二十四年(1898)省入翰林院, 寻复旧, 二十八年仍省入翰林院, 遂废。


官署名。总东宫内外众务,大小事皆统之。北齐始置,总太子东宫内外众务,事无不统;其官有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领家令、率更令、仆等三寺及左右二卫二坊;三寺各置丞,二坊各置司马,俱有功曹、主簿。见《隋书·百官中·詹事》、《通典·职官十二·太子詹事》。唐代詹事府置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统三寺十率府之政,少詹事为之贰。丞二人,正六品上,掌判府事。还有主簿、司直等官。见《新唐书·百官四上·詹事府》。明代詹事府,掌辅导太子及左右春坊以及司经局的政事。其官有詹事一人,正三品,掌府、坊、局之政及辅导太子;少詹事二人,正四品,为詹事之副;还有府丞、主簿厅主簿、录事、通事舍人、左右春坊大学士、左右庶子、左右谕德、左右中允、左右赞善、左右司直郎等。詹事入侍太子,与坊、局翰林官进讲《尚书》、《春秋》、《资治通鉴》、《大学衍义》、《贞观政要》等书。先编辑成章进御,然后赴文华殿讲读。见《明史·职官二·詹事府》。清代虽无太子,但设詹事府,其官有詹事、少詹事等,大体与明朝同,其职掌为经史文章之事,名实不符。《清史稿·职官二·詹事府》:“詹事、少詹事,掌文学侍从。经筵充日讲官。编纂书籍,典试提学,如翰林。并豫秋录大典。”

猜你喜欢

  • 邦左校

    官名。战国赵置。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商周金文录遗》第六○○号战国赵国兵器题铭:“十五年,相邦春平侯,邦左佼(校)口,工师长雚,冶口执齐。”

  • 五院夷离堇

    官名。辽北面官。掌五院部族军马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大王。故又称北院大王、北大王。

  • 打牲乌拉衙门

    官署名。又称“打牲乌拉处”。满语称“布特哈衙门”。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顺治十四年(1657)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蜂蜜、松子、鲟鳇鱼等东北特产,并管理屯庄事物。设三品

  • 别试所

    宋朝贡举考试机构。又称别试院、别院、小院。为各级考试举行别头试场所。北宋礼部试常置于国子监或太常寺,南宋后期专建别试院。科举考试机构。又称别试院、别院、小院。北宋时礼部试常在国子监或太常寺设别试所,南

  • 左校丞

    官名。汉朝为左校令副贰,秩三百石。西汉成帝阳朔三年(前22) 省,东汉复置。北齐、隋、唐为左校署次官。隋、唐置四员,隋从九品,唐正九品下。参见“左校令”、“左校署”。官名,秦汉皆置,佐令掌建造宫室的左

  • 酒坊副使

    官名。宋朝改内酒坊副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 司蕃大夫

    官名。即主客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主客郎中为司蕃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 ①西周官署统称。《毛公鼎铭》: “王曰: ‘父, 已曰级兹卿事寮, 太史寮于父即尹。’”②同官僚友。《左传·文公七年》: “同官为寮。”③即“官”,通“僚”。参见“僚”。

  • 智慧

    职官封号。西夏授与次品官,与集礼同一等级。

  • 大理寺右治狱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