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西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西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科学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樊宗师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诏举,吴思等二人及第。
官名。北魏置。《魏书·道武七王列传》:“(元谦)后拜前军将军,征蛮都督。”
官名。明清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以及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府所属经历司之主官。掌往来文移之事。每司设一至二人不等。明朝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所属者分别为正五品、正六品、正七品,清朝则为正六品、从六品、正
官名。明洪武三年在王府置谘议官,掌谘谋众事。见《明史·职官四》。
官名合称,即“十个节度使”的简称。唐玄宗时,在边防重地设立了十个节度使:西安、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节度使,再加上岭南五府经略,合称十节度。节度使权力很大,掌总军旅,专诛杀,
即“东征都统所”。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佐吏,在掌北院头子事下。
官名。隋文帝初始置,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从五品,相当于后代郎中。开皇三年(583)改都官曹为刑部,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侍郎一人,正四品,为刑部副长官,协尚书同掌部务。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
官名。晋朝置,隶大司农。官名。晋置,为大司农的属官。参见“都水长”。
周朝称诸侯宾客的随从官员。《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车马有所,宾从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