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路招讨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工部侍郎”省称。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用司马光言,以比部之事归户部,设凭由、理欠、勾覆等案掌之。三年罢,其事复归比部。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特设机构。原隶国民政府,根据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勋绩的审核事项。置委员十一至十五人,由国民政府遴聘,以内政部部长、外交部部长、铨叙部部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
官名。明置,属“王府仪卫司”,见该条。
官名。蒙古国时,置札鲁花赤(断事官) 会决庶务。元世祖至元二年 (1265),置二员,累增至十三员,后为大宗正府正官,从一品。世祖朝末年,增至四十六员。后稍有减少,定制设四十二员,以诸王一人为长,其余
官署名。又称“打牲乌拉处”。满语称“布特哈衙门”。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顺治十四年(1657)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蜂蜜、松子、鲟鳇鱼等东北特产,并管理屯庄事物。设三品
官名。北齐置。属左、右卫府,协助御仗正都督统率御仗五职、御仗等。从五品上。
军事机构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军事委员会派驻特定省份办理“绥靖”事宜的军事机关。以“绥靖主任”为主官,其职权常与省政府相交错,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与军事委员会会衔颁布《调整省
官名。(1) 对春、夏、秋、冬官而言。贾公彦《周礼正义疏》:“春官为木正,夏官为火正,秋官为金正,冬官为水正,中官为土正,高辛氏因之”。唐朝以来,司天官有中官,设正一人,与春、夏、秋、冬诸官正掌习四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