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由蒙古、探马赤军人编组的侍卫亲军,包括左、右翊蒙古侍卫,右都威卫,宗仁卫等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抚东、抚南、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西将军。
官名。即镇军将军的司马,位在长史之下,员一人。西晋时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仍五品上,北周定为五命。宋朝亦有其名,而罕除授。
宋朝光禄寺所属机构。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官署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
① 军府名。十二卫、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三卫之一,皆为内府,极受亲信,可宿卫内府,左、右卫所领尤重。隋朝设翊卫开府,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武侍。唐朝有左右卫翊卫一府、翊卫二府和各卫率府翊卫府。宋徽
官署名。唐武则天圣历(698—700)以后置,为闲厩使所押五坊之一,以供时狩。辽、金、元三朝为管理蓄养鹰鹘以供畋猎的机构。辽朝属北面官,设使详稳等官。金朝隶殿前都点检司,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
见“市舶使”。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保管档案,缮写满、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设堂主事满二人,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经承八人。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俗称出职法,亦称流外出官法。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可补授将仕郎(迪功郎),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枢密院、三司吏人,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 内廷诸司主吏、三司大将,可补三班借职等
官名。北齐置,太史署次官,亦称太史丞。佐太史署令掌本署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