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
官署名。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元朝置,秩从三品,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于杭州。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
官署名。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元朝置,秩从三品,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于杭州。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
女官名。北魏置。视四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最低一级,经恩迁补则为内侍黄门。宦官官阶系列之一。宋代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的宦官,其叙迁之阶,分为祗候班与内侍班。内侍班由内侍黄门、内侍高班、内侍高品。内侍殿头至内西头供奉官、内东头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复名吏部尚书。官名。见“天官”。
官名。即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或称“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等事”。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置,以朝臣及閤门祗候以上充任,后罢武臣提点。掌提辖诸县刑狱、兵民、贼盗、仓场、库务,兼管沟洫河道之事。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
即以银铸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汉朝亦称银印,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参见“银章青绶”。
监狱名。汉始置,《汉书·尹赏传》载:“赏以三辅高第选守长安令,得一切便宜从事。赏至,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令辟即砖瓦)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曰虎穴。”汉代县廷置有狱司空,即是管理县狱之吏
官名。汉朝置为三公府僚属,或说以声望辈行较高者充任。东汉许慎曾任太尉京閤祭酒。其子许冲上《说文解字》书: “臣父故太尉南閤祭酒慎”。段玉裁注:“閤各本讹作阁,今正”,“太尉南閤祭酒,谓太尉府掾曹出入南
官名。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官名。元朝置。秩正二品,储政院长官,置六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院二员,从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 司议二员,从五品; 长史二员,正六品。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主官,员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