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务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统称。即盐铁副使、度支副使、户部副使。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始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分领三部之事。后或省或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盐铁副使、度支副使与户部副使的总称
官署名。简称山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山西
皇帝的祖母所居之宫称长信宫,有时也用来代指帝祖母。《后汉书·皇后纪》:“置太仆、少府以下,皆如长乐宫故事。”注:“《汉官仪》曰:帝祖母称长信宫,帝母称长乐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及职吏。”长信少府为
见“十雄将军”。
官学名。亦作宫,为西周春秋时诸侯国国君直属的大学。《礼记·王制》说:“大学在郊,”“诸侯曰頍宫。”宫的结构和辟雍差不多,东西南三面有水环绕,《诗经·鲁颂·泮水》郑笺:“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名膳部郎中。
官名。十六国时越质诘归自称此号。《晋书·乞伏乾归载记》: “陇西太守越质诘归以平襄叛,自称建国将军,右贤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宫名。北魏设置,掌御用服饰,秩从六品上。
参见“行台郎中”。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城四郊及六遂民众的狱讼。《周礼·秋官》: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四郊,各掌其遂之民数而纠其戒令,听其狱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