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都督全称。参见“都督”。
官名。清制于祠祭署之下设祭祠科,以经承为主官。参见“祠祭署奉祀”。
官名。清末理藩部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各置帮印一至二人,为司的副主官,以郎中、员外郎、主事充任。参见“理藩部”。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七资,月给钱四千五百,米一石六斗八升,春冬衣绢五匹。
1、户口编制单位。《汉书·晁错传》:“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十连一邑,邑有假候。”2、行政区划名。《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
官名。见“守庙中大夫”。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 例黜其官。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入宋以后,此制转严。参见“丁忧”。
官名。即水正,见该条。
官名。秦汉太仆所属有车府令丞,掌皇帝的车舆。至北齐称车府署令丞,掌诸杂车,属太仆寺,隋唐沿置。唐制,车府署令、丞各一人,掌固四人,掌王公以下车辂及驯驭之法。属吏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
官名。唐朝盐州乌池旧置一人,温池于宣宗大中六年(853) 置一人,掌本盐池榷税事务。乌池又有推官一人、巡官二人、胥吏一百三十人; 温池又有推官二人、巡官二人、胥吏三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