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府判官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官名。三国吴领兵武职。《三国志·贺齐传》裴松之注引《会稽典录》: “(贺)景为灭贼校尉,御众严而有恩,兵器精饰,为当时冠绝。”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其职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三国志·吴书·贺齐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置太师、太保、司徒等职。官署名,即南院护卫府,辽朝置,掌南院护卫之事。其所属机关有:总理左右护卫司、奉宸司、二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等,属官有:南护卫太师、南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由兵部、练兵处有关机构改并。掌本部文牍收发、经费出入、各官差缺、各员功过并全部庶务,凡不属各司事项皆归管理。辖秘书、典章、庶务、收支四科。设左、
官职等级制度。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始置。《魏书·官氏志》: “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指在第一品至第九品之外,又置从一品至从九品九个等级,合共十八个等级。从一品排在第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次官,佐太宰署令掌本署事务。亦称太宰丞。
官署名。元朝军府之一。初置年代不详。原隶辽阳行省,文宗天历二年(1329),划归大都督府,列入侍卫亲军系统。至顺元年(1330),改为东路钦察军万户府。顺帝至正七年(1347),复置元帅府,仍隶辽阳行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大、小鹘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为公主的侍从官。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寺人,员额五人,在王的正内,为宫中近侍之官,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北周依《周礼》置巷伯中士,正二命;巷伯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见“十飙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