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察官
官名。北魏孝文帝置。自延兴二年(472)至太和二年(478),多次遣使巡省风俗,问民疾苦,抚慰初附,参察守宰,谓之行察官。太和三年正月罢。
官名。北魏孝文帝置。自延兴二年(472)至太和二年(478),多次遣使巡省风俗,问民疾苦,抚慰初附,参察守宰,谓之行察官。太和三年正月罢。
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吏目、典史之别称。
官名。西周置。一说职掌与土地有关。余不详。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调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明朝始设于各府州县,为茶引批验所之主官,掌批验茶引事。下设副使一人。清沿置,仅于江苏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置大使一员,例以吏员除授,品秩未入流。
官名。同“太保”。西周始置。周王辅弼三公之一。《大保簋铭》: “王降征令于大保”。春秋时曾国亦置,见《曾大保盆铭》,详“太保”。
官名。即宗正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宗正少卿。
官名。北周置,掌辅翼太子。任左宫正者见《周书·宇文孝伯传》:“历司会中大夫、左右小宫伯、东宫左宫正。”任右宫正者见《周书·尉迟运传》:“建德元年(公元572年)……以运为右宫正。”
官名。即“守道”。官名。简称巡道,明清时设置。明永乐时常令方面官巡视民间疾苦,后遂以布政司右参政、右参议分守一定地域,督察所属府州县,称为分守道。分每一布政司辖区为若干道,其建制增减无定。据《明史·职
官署名。金、元均置。管理城市民政。金置于诸府、节镇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元置于路、府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官署名。金置于诸府与节镇,掌同警巡使。设录事一人,秩正八品;判官一人,秩正九品;下设司吏,户一
宰相的别称。《三国志·魏书·蒋济传》:“位备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