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室
帝王之后养蚕之处。在礼法上皇后有养蚕之仪,故置蚕室,或称蚕宫。皇后养蚕,列侯之妻侍奉蚕事。汉朝蚕室也是罪犯受刑之处,司马迁则在此受宫刑(见《报任安书》),故有宫刑之狱名,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蚕室也是死刑犯的囚系处。《后汉书·光武帝纪》:“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
帝王之后养蚕之处。在礼法上皇后有养蚕之仪,故置蚕室,或称蚕宫。皇后养蚕,列侯之妻侍奉蚕事。汉朝蚕室也是罪犯受刑之处,司马迁则在此受宫刑(见《报任安书》),故有宫刑之狱名,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蚕室也是死刑犯的囚系处。《后汉书·光武帝纪》:“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
官署名。宋初置,隶太府寺,掌造斗、秤、升,尺等器具。神宗熙宁四年(1071),改隶文思院。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
官名。北魏始于诸王府置仓曹参军事;北周诸王府亦置,《隋书·皇甫诞传》记北周时皇甫诞曾任毕王府仓曹参军。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此职。唐制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禄廪、府膳、出纳、市易、畋渔、刍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普通六年(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官署名。明清中央及地方官署之办事机构。掌理往来文移之事。其中央官署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等设有,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地方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府设有。亦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间有掌理衙署之内部事务者。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 (1375),因事务繁剧,于工部增置,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三年罢。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名。 同“人”。 《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掌炊煮米饭。 参见“人”。
军事机关。唐初置,掌宫禁宿卫。武德五年改称骁骑府,分左右。其官有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左右骁卫》注。
官名。简称柔远司郎中。清朝理藩院柔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一人,嘉庆四年 (1799) 后改设宗室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