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翎长
官名。清朝八旗下级武官。设于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三旗包衣前锋营,以及火器营、健锐营等诸军营。以冠为金顶蓝翎故名。均为正九品。属护军者十五人,掌治营务。属前锋营者十二人,掌习马上技艺。属火器营者一百二十人,属健锐营者一百人,分管所辖之兵士。
官名。清朝八旗下级武官。设于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三旗包衣前锋营,以及火器营、健锐营等诸军营。以冠为金顶蓝翎故名。均为正九品。属护军者十五人,掌治营务。属前锋营者十二人,掌习马上技艺。属火器营者一百二十人,属健锐营者一百人,分管所辖之兵士。
官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设,为国史馆的长官。见“国史馆”。
参见“丁忧”。
①查核察看之意。东晋、北朝有检校御史。②官制用语。初谓代理,隋及唐初皆有。《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三年》:“诏(李)仲文检校并州总营。”胡三省注: “检校官未为真。”即尚未实授其官,但已掌其职事。中唐以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禽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从四品,简任。掌领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理一卒行政事务的长官。《国语·齐语》: “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参见“卒”。乡官名。周设此官,掌三百户。《国语·齐语》:“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
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通常不隶属省部,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从事计本息等事。
明朝按察使之别称。
官名。北周初置御伯中大夫二人,武帝保定四年(公元564年)改称纳言中大夫。掌皇帝出入侍从,即侍中之任。北周任纳言中大夫者,见《北史·唐永传》:子瑾,“入为吏部中大夫,历御正、纳言、内史中大夫,曾未十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