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萍氏

萍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国家的水禁。《周礼·秋官》 :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国之水禁。凡酒,谨酒。禁川游者”。


官名,周代设此官,掌水禁酒禁等事。《周礼·秋官·萍氏》:“萍氏掌国之水禁几酒,谨酒,禁川游者。”

猜你喜欢

  • 郁人(鬰人)

    官名。周设此官,掌礼器、祭器。见《周礼·春官·郁人》。

  • 宫臣

    东宫官员泛称。《旧唐书·李纲传》:“皇太子勇尝以岁首宴宫臣”。

  • 统带官

    官名。别称标统,清末新陆军标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统辖全标。

  • 衔枚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喧哗。《周礼·秋官》: “衔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司嚣。国之大祭祀,令禁无叫。军旅、田役,令衔枚。禁叫呼叹鸣于国中者,行歌哭于国中之道者”。官名。周置

  • 干堂

    即“参堂”。

  • 办理铁路大臣

    官名。清末沪宁、京汉、汴洛、正太、道清五铁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办理沪宁铁路大臣,嗣后复设办理京汉铁路大臣等职。一人,正二品。掌接办、清理原督办铁路大臣所掌事宜。三十三年裁,所辖事务由邮传

  • 省统计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准主计处之请,令江西、福建、四川、湖南、广西五省成立统计处,掌统计事务,主官有统计长一人,处内依事务之需要分设三科

  • 议曹郎

    官名。南朝尚书省诸曹郎之一。

  • 京师警察厅刑事所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司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 护卫府

    官署名。辽制北面御帐官中有北南二护卫府,掌北南二院护卫之事。分见“南护卫府”与“北护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