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事务处
民用航空机构。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北洋政府设置,至十一年(公元1922年)改为航空署。见“航空署督办”。
民用航空机构。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北洋政府设置,至十一年(公元1922年)改为航空署。见“航空署督办”。
官署名。北魏前期置,属尚书省。设尚书为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多以侍中、殿中尚书、吏部尚书等官参、治、录其事。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文书名。属“敕”之一种。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明朝皇帝封赠中下级官员时使用,文字由殿阁大学士起草奏定。清沿明制,用作敕封外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之凭证文书。书于锦轴之上,轴柄有玉饰、犀
官名。秦置,属詹事。汉因之,为祠祀令副贰,掌皇后宫祠祀。成帝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遂并属大长秋。官名,汉置,为祠祀令之副,佐令掌中诸小祠祀。见《后汉书·百官志二、三》。详“祠祀令”条。
吏名。金朝置。简称“群子”,又称“扫稳脱朵”。群牧所小吏。选自各部家富丁多及有品官的子弟,管理牧放马、牛、羊群。
宋朝阁名。仁宗庆历元年(1041),以寿昌阁改名。嘉祐八年(1063)英宗即位后,藏仁宗御书、御制文集于阁内。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以英宗御书附于此阁,置学士、直学士、待制,恩数与龙图阁同。徽
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守防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外,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
官名,汉置,掌铸钱。见《汉印文字证》。
战国秦国不设啬夫一级长官的低级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 “小官毋 (无) 啬夫者,以此鼠 (予) 仆、车牛。”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置,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设一员,二千石; 有丞一员,为其副贰。主掌京都事务,春行属县,劝农桑,振乏绝; 秋冬案讯囚徒,平其罪法; 岁终遣吏上计;并举孝廉,典禁兵
即升阶,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明制,凡官员每次考满,政绩为上等者,均予升阶。如礼部尚书叶向高以三考称职,晋升为文渊阁大学士,其官阶上升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