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否
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乾道中,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以臧否定等,政平讼理为臧,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臧分为臧之最、臧之次、臧之下三品,否分为否之最,否之次,否之下三品。高宗称善其法,颁于诸道,视以为式,令监司帅臣岁终各以所部官员的臧否上奏朝廷。若对于贪墨庸懦者庇而不发, 则有罚。其后又诏改臧否的等次,以治效显著为臧,贫劾庸缪为否,无功无过为平。
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乾道中,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以臧否定等,政平讼理为臧,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臧分为臧之最、臧之次、臧之下三品,否分为否之最,否之次,否之下三品。高宗称善其法,颁于诸道,视以为式,令监司帅臣岁终各以所部官员的臧否上奏朝廷。若对于贪墨庸懦者庇而不发, 则有罚。其后又诏改臧否的等次,以治效显著为臧,贫劾庸缪为否,无功无过为平。
官署名。隋初置,为尚书省礼部四司之一,设侍郎二员为长官,文帝开皇六年(586) 又置员外郎一员贰之; 炀帝时改名司蕃。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长贰,职掌前朝二王后裔入朝之接
官名,西汉置,也称京兆尹丞,为尹之佐官,共二人,助尹掌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墓大夫(下大夫)一人,中士八人,掌治墓地。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墓中士,正二命;掌墓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置,属侍从贴职。后定为从四品。南宋因之。官名,宋朝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显谟阁学士”条。
官名,汉置,掌羽林,有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东汉有丞无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官名。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明制,殿试设若干名,以内阁、六都、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分看各试卷,详定高下,届期上殿读卷唱名。清制,会试中设,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负责在
官署名。即鸿胪寺典客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唐朝复名典客署。参见“典客署”。官署名。见“典客署令丞”。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九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九品无封赠,属八旗者从九品从文职封登仕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统一于此,绿营、八旗划一,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从九品授修武佐校尉。见《清史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敦睦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更名光禄勋为司中,佐上卿,为六监之一。东汉复旧。参见“光禄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为司中大夫的省称,掌谏,即负责提意见。《汉书·王莽传》:“又置司恭、司徒、司明、司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