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老
乡的教化人员。唐制以五里为乡,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一人,至十五年(公元641年)省,此后改设耆老,或称耆寿。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里两级。乡一级组织是虚的,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
乡的教化人员。唐制以五里为乡,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一人,至十五年(公元641年)省,此后改设耆老,或称耆寿。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里两级。乡一级组织是虚的,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
指给事中,掌常侍左右,分判省事,驳正违失等。唐张九龄《和许给事直夜简诸公》诗:“左掖知天近,南窗见月临。”
官名。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置于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提举,从五品,三省各一人;同提举,从七品,三省各一人。
官名。吏部司勋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勋郎置,员一人。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勋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从五品上。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用为五品寄禄官
官名。春秋战国时齐置。主农业生产。《管子·立政》:“相高下,视肥, 观地宜, 明治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 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申田之事也。”
侍中、给事黄门事郎的别称。《魏书·王慧龙传》: “时政归门下,世谓侍中、黄门为小宰相。”
官署名。北齐置,属光禄寺,掌宫廷丧葬器用。置丞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 《周礼》车仆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下设司车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车仆”。
官署名。渤海国置,设常侍等官。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管玉门关的军务,领营兵。张骏时隶沙州刺史。
官名。即职方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职方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