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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

官署名。金朝管理科举考试的机构。又分为词赋考试院、经义考试院。词赋考试院掌管词赋、律科等,设监试官、考试词赋官、试律官等。经义考试院掌经义、经童等科,设经义试官、经童试官、经义读卷官等。考试院还设誊录官、检搜怀挟官等。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考试机关,设考选委员会及铨叙部,分掌考试铨叙等事。凡公务员都得经考试院考试选择等手续,才能任用进级。设院长、副院长,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考选委员会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五至七人。铨叙部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皆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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