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掌管农桑、水利等务,置官六员。二十年,改为务农司。
① 即俸禄。《史记·魏世家》: “食禄千钟。”②谓食其禄。借代为官者。《史记·循吏传》: “食禄者,不得以下民争利。”1、即俸禄。因当官的要依靠俸禄生活,故称俸禄为食禄,于是,食禄便成为俸禄的别称。《
官名。即汾祠丞。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佐司寂上士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武帝建
宦官职名。明置,见“御马监”。
“金貂”是“金珰貂尾”的省称,为汉朝侍中、常侍等官的冠饰,后代也用来喻指侍从近臣。《汉书·谷永传》:“戴金貂之饰,执常伯(侍中)之职。”唐王维《和圣制上巳于望春亭观禊诗》:“画鷁移仙仗,金貂列上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司长官,掌竹器、网具、纸张等的制作。下设小司卉上士以佐其职,领竹工中士、籍工中士、罟工中士、纸工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
明清乡试、会试中举人、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同考官各居一房,试卷首经其审阅,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因有此称。明清科举之制,乡试分若干房,每房有一名同考官,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
官名。即弩坊丞,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