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虏将军
官名。南朝齐置,地位较高,苏侃自步兵校尉出为绥虏将军、山阳太守。梁时地位较低,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流内武职地位最低的一班,普通六年(525) 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无此职。
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一班。
官名。南朝齐置,地位较高,苏侃自步兵校尉出为绥虏将军、山阳太守。梁时地位较低,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流内武职地位最低的一班,普通六年(525) 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无此职。
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一班。
参见“内三院”。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设市长一人,总理市务。下设警察、财政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特别市组织法》与《市组织法》,十九年(公元1930年)
官名。隋炀帝时宫中女官,虽名“刀人”,并无职掌,只是趋侍左右而已。《隋书·后妃传序》说:“炀帝时,后妃嫔御,无釐妇职,唯端容丽饰,陪从醼游而已……又有承衣刀人,皆趋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已(以)下。
官名。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金部员外郎”,见该条。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
官名。三国魏置,为东宫属官。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置十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置四员,隶桂坊,咸亨元年(670) 废桂坊后,隶太子左春坊。玄宗开元(713—741) 中定为三员,正六品下,分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左右厅推官各一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府亦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人。金于大兴府置推官二人,从六品,掌总领众事,分判户、刑二案事,内户案推官掌通检推排簿籍;诸府推官一人,正七品,
吏名。东汉、三国、晋朝置,为郡府低级散吏。设员不定,类似门下客。亦称循行。官名,也简称循行,汉置,为门下散职,无定员,无固定职事,类似门下客,地位在门下书佐之下,在小史、门干之上,魏晋沿置。《三国志·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中政院,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掌隶属于皇后宫的人户一万五千。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辖在京二提举司及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
官名。即左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骁卫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