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明行修科
贡举科目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设,命升朝文官各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者授官优于进士。四年,令必须特诏,方许奏举。绍圣 (1094—1097) 中废。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 设置, 命文官中的升朝官各荐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后授官则优于进士。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改为必须特诏方许奏举。此科之设,其用意在于反对新法,哲宗亲政后即行罢废。
贡举科目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设,命升朝文官各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者授官优于进士。四年,令必须特诏,方许奏举。绍圣 (1094—1097) 中废。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 设置, 命文官中的升朝官各荐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后授官则优于进士。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改为必须特诏方许奏举。此科之设,其用意在于反对新法,哲宗亲政后即行罢废。
官名。北魏世宗初颁行《职令》,列第九品上阶。《通典·职官二十》“后魏官品”条作“检校御史”,参见该条。
官名。南朝梁置,省称为“中抚”,亦称中抚军将军。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三班,与中军、中卫、中权将军合称四中。专授予在京师任职的官员,地位显要。陈沿置,改为拟二品,比秩中二千
明代监察御史“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其出使专任纠察,多以职务为使名,但总为十三道监察御史之任。到清朝,以六科(吏户礼兵刑工)给事中与各道御史共同担任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
东汉至南朝、北魏为廷尉尊称。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正式官称,十一班。陈因之,三品、中二千石。官名,东汉置,为廷尉长官,俸中二千石,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的疑难案件,皆处当以报。属官有正和
教坊司所属小吏,掌管僧道官妓。关汉卿《谢天香·楔子》:“小人张千,在这开封府做着个乐探执事,我管的是那僧尼道俗,乐人迎新送旧都是小孩该管。”宋、元皆置教坊。见《宋史·职官四·太常寺·教坊》、《元史·百
官名。北周置。《隋书·韦世康传》:“周武帝时,(韦艺) 数以军功,致位上仪同,赐爵修武县侯,邑八百户,授左旅下大夫。”正四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韦世康传》:弟艺,“周武帝时,数
① 泛指官吏。《荀子·强国》: “官人益秩,庶人益禄。”② 以官委人。《左传·襄公十五年》:“官人,图之急也。”③唐朝指有官职的文士。韩愈《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 “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以与凡子。
唐朝翰林学士擢拜将相所出宴饷学士院同僚之资。自昭宗乾宁三年(896)陆扆入相始,为将相者纳二百千,为使相者五百千,为观察使者三百千,为度支使者纳三百千,为盐铁使者纳二百千,为户部尚书者纳一百千。
官名。战国魏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犀首,天下之善将也,梁王之臣也”。陈奇猷注“:“犀首,魏官名”。《庄子·则阳》。“犀首公孙衍。”成玄英疏: “犀首,官号也。”《史记·张仪列传》: “犀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