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拟编《光绪政要》,编纂 《会典则例》,增改原奏清单等事。清末置,属民政部参议厅。掌拟编光绪政要,编纂会典则例等事。
① 明朝对同成吉思汗后裔成婚人之称号。②爵名。清朝蒙古贵族之爵位。为内蒙古土默特左翼旗、喀喇沁三旗世职封袭的第七等,位次辅国公。品至四品。清朝蒙古王公爵名,位次于辅国公,与“台吉”同。土默特左翼旗及喀
见“统带”。官名。标相当于团,统辖一标的长官称标统,也称“统带”,由正参领充任。见《清史稿·职官六·禁卫军》、又《清史稿·兵志二·各直省营制》。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尚书右选。
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 “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宋朝吏部尚书左、右选与侍郎左、右选总称。北宋前期,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分治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铨注之事皆归吏部,改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主管文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司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为司门郎中,为刑部司门司长官。官名。隋初有司门侍郎,炀帝去侍字,称司门郎。掌守京城城门,查走私。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的属官有主章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掌凡大木也。”章指大木,供建筑之用。
官名。吐蕃官,即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