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初指无官职的士人。两晋南北朝时,官员因失误削除官职,或以白衣守、领原职,遂成为一种对官员的处罚方式。《晋书·外戚传》: “其后司隶校尉刘毅劾之,应至重刑,武帝以旧恩,直免(羊诱)官而已。寻以(甘露亭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① 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称。掌召对、钦赐各项奔走之役,为地位卑下者。其为首者称答应牌子。② 清朝妃嫔之末等,位在贵人之下,常在、答应并称。未有爵秩,仅供使令,如同西汉之家人子,东汉之宫人采女。未有爵秩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时改原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而置。成祖即位,复称侍读、侍讲学士。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旅贲上,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左旅贲率中士、左旅贲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属宣融房,五品。
宰相的别称。因其辅佐皇帝,居大臣首位,故称元辅。汉蔡邕《蔡中郎集四·太傅祠前铭》:“七受八命,作此元辅。”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都纲。武宗至大四年二(1311)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