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粮长

粮长

明朝乡间掌税粮征收之人。洪武四年(1371)始设于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二省)、浙江、江西等地,后向全国推广。大率以万石左右的税粮区为单位,择田粮多者充任。初为大户承充的优差,可以凭借职权欺压乡里,中饱税款; 洪武时征税后须解运到京,得到皇帝召见,问对如旨,则可任官。故地方有势之人往往世代把持粮长一职。中叶以后,赋税日重,税户多逃亡,粮长赔累不堪,遂成苦差,职务立由大户承担变成由若干小户充当的朋充制。清初仍保留于个别地区,后渐罢。


初为半官性质,后为职役。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规定浙江、直隶(指南直隶,辖今江苏、安徽两省地)、江西、湖广、福建等地,纳粮一万石上下的地方为一区,设粮长一人,由地方公推,复由政府指派区内纳粮最多的大户充当。其主要的任务为督征和解运区内的田粮之事。其后又规定粮长有拟订科则、编制图册、申报灾害、检举逃税、催办粮差等职务。在洪武至永乐初年,粮长直接向皇帝负责,其后改为对户部负责。明代开国初年,粮长的地位颇为特殊,解运税粮至京师时常蒙皇帝召见;应对得体、办事得力的,更有升任为官的机会。他们居乡时俨然同官府一样,其位置也是世袭的。其时富户均希求此职,以便凭借职权欺压乡民,中饱税款。这样一来,粮长的作为便与政府的要求产生了矛盾,后来明政府遂改半官性质的世袭粮长制为由众户轮充的职役,增加粮长的名额,采用“朋充”的办法,即集合数户以共应粮长一役,或将征收与解运的职责划分开来,各由粮长一人专司其事;或将粮长一职并入里长以内。此时充任粮长的多已不是真正的大户。一条鞭法盛行以后,解运之责多由民间移至官府,粮长的责任更为减轻,其社会地位亦更形降低。中叶以后,赋役日重,税户逃亡日多,粮长赔累不堪,成为苦役,甚至原来的富户亦有因此破产的。因此他们多数用贿赂的方法收买吏胥,使其改派贫困下户充任粮长。这样更加深了农村中贫富的对立。清代在有些地方仍保留着粮长(见顾炎武《日知录·乡亭之职》),但其地位已不及明代重要。

猜你喜欢

  • 东宫直后

    官名。南朝梁置,隶太子左、右卫率,为东宫侍从武官。多为起家官。北齐亦置。

  • 礼生

    杂任职名。唐于太常寺及太常礼院各置礼生三十五人,掌习执仪行事。宋置于太常礼院,礼生补正名后,六选出簿、尉。

  • 司徒

    官名。① 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西周为三公之一。亦作“司土”。《盠方彝铭》:“用司六师王行,叁

  • 左神威军上将军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神威军大将军下。

  • 明甲将军

    殿廷卫士名。明置,见“大汉将军”。

  • 国防部参事室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防部长,掌理临时或不属于各司、室的业务。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参事三人,少将或中将级;同少将、中将文官参事二人;副官一人,上尉级;书记一人,同上尉。

  • 车舆郎君

    吏名。辽朝置。即在车舆局服役的著帐郎君。宫廷给使名。辽置,属车舆局。见“著帐局”。

  • 内阁汉本房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又称汉本房或翻译房。掌收发通本,按定限照题本“贴黄”(提要)翻成满文,交满本房缮写,接原本之后;凡上谕、碑文、册宝、祝版等应译为满文者由本房翻译,交满本房缮写。设侍读学士四人,满、汉

  • 外奏事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 州儒学教谕

    学官名。宋置,见“教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