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鸿胪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在鸿胪寺卿之上。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在鸿胪寺卿之上。
王莽以南阳为前队,河内为后队,颍川为左队,弘农为右队,河南为祈队,河东为兆队,此六队郡每队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光武帝纪》。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九品。设于世祖中统二年(1261),隶异样局总管府。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汉置,西汉初,承秦有中谒者令,汉武帝因游宴内庭,遂改中谒者令为中书谒者令,并置仆射。汉宣帝时弘恭为中书谒者令,石显为中书谒者仆射。仆射为令之副,与令共掌出入奏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六司之一,置卿一员,又有郎中、员外。
清朝侍卫之一种。即靠近皇帝,常日直班内廷之侍卫。由侍卫内特简,无定员。武官名。清代侍卫处所属有御前侍卫、御前行走、乾清门侍卫、乾清门行走等,均无定员,于侍卫及蒙古王公内特简,统于御前大臣。掌内廷侍值,
隋十二卫、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兵、骑、胄等曹参军事通称,并为美职。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仪曹参军置,职如故。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阿难答王位下人匠一十三百余户,隶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清末最高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设。掌最高审判,凡宗人府会审案件、国事重罪案件、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各省审拟大辟案件,以及特旨交审案件,均以其为终审。置正卿一人,少卿
官署名。宋朝置、隶翰林院,掌书写诏命及供奉书籍、笔墨、琴弈等。设待诏、艺学、书学、祗候、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