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太常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雍正元年(1723)设。由大臣内特简。乾隆十四年(1749),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并入礼部,遂裁。
官名。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始特简大臣总理太常寺事。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其地位在太常寺卿之上。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雍正元年(1723)设。由大臣内特简。乾隆十四年(1749),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并入礼部,遂裁。
官名。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始特简大臣总理太常寺事。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其地位在太常寺卿之上。
官署名。中华民国置,管理全国财政事务。初设赋税司、会计司、泉币司、公债司、库藏司;后改设关务署、税务署、总务司、盐政司、赋税司、公债司、国库司、钱币司和会计处。其长官初叫总长、次长,后改名为部长(一人
官名。翰林院庶吉士简称庶常,进士改庶吉士未授职以前,特派大臣督其课业,称为庶常馆教习。参看“翰林院庶吉士”条。官名。清代沿明制在翰林院设庶常馆,为新进士深造之所。每科殿试后,选文学、书法优长之新进士为
造墨的官,也称墨务官。宋代晁冲之《复以承晏赠法一诗》:“我闻江南墨官有诸奚,老超尚不如庭珪。后来承晏复秀出,喧然父子名相齐。”南唐于饶置墨务,歙置砚务,蜀置纸务,各有官。参看宋陈师道《后山谈丛一》。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四月置,兼管少府监与大都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本司专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仍领少府监,兼理营建修缮内府官邸、都中宫庙,尚方车服、
官署名。北齐置,掌东宫行令书、表启等,隶詹事府,设太子庶子、太子舍人,又领典经坊、门大夫坊,统伶官西凉二部、清商二部。隋罢詹事,本坊仍置,设右庶子、舍人、通事舍人、录事、主事令史,炀帝大业三年(607
官名。西域姑墨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初制,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乾隆 (1736—1795) 以后陆续规定,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
文书名。下行文。亦称“牌文”。清制,凡六部行文各道府以下,各省督抚行文司道以下,司道行文府厅以下,府厅行文知县以下,提督行文副将以下,总兵行文参将以下,副将、参将行文所辖游击、都司以下均用之。另,经略
陆军相当官。设于团本部,由中尉或少尉充任,员额一人,掌军中旗帜。
官名。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属枢密院。掌宿卫扈从,并兼屯田事务。国有大事则调度之。秩正三品,以都指挥使为主官,员额三人;下设副都指挥使二人,秩从三品,佥事二人,秩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