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掌管宫廷医疗事务之机构。金朝始置,为宣徽院所属机构,掌医药。设提点、使、副使、判官分掌院事。下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十科额五十人。别设御药院,掌进御汤药。元朝沿置,始为独立机构。
见“诏”①。
官名,汉置,掌一乡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及赋税多少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
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明置,《明史·孝纯刘太后传》记其“初入宫为淑女。”
学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即讲《诗经》祭酒,位上卿,掌讲授《诗经》。见《汉书·王莽传》。参看“讲书祭酒”条。
官名。 西晋惠帝(291—306)时拓跋猗㐌置。无员限。北魏建国后未设。
官名,即“传舍吏”,为管理传舍的小官吏。参看“传舍”、“传舍吏”条。
官名。汉朝郡县所属职吏,主盗贼事,亦称门下督盗贼。东汉末年丞相府、将军府亦置。三国因之。晋朝骠骑以下及大将军不开府者置之,员一人。北朝北魏州府及北齐清都郡亦置。官名,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汉代官府皆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选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省,以备咨询政事,为待制官之始。高宗永徽(650—656)以后,以学士、文人待制; 玄宗先天(712—713)时以京“清官”及“朝集使”六品以上,
选举制度用语。① 考核儒生或秀才、孝廉等被荐举者对策后获得的最好等级。可被授予较高官职。东汉献帝初平四年 (193),策试儒生,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南朝宋明帝泰始(465—471)中